河南省生育服务证审批办事指南
女同胞在怀孕期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需要关爱,特别是怀孕头三个月需要特别小心。一旦发现自己怀孕,请务必告诉本部门负责人,以便在安排工作时给予适当照顾,本人不好意思的,请一定告知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以免给本人和家庭造成遗憾。
领取结婚证后有关生育有以下几个环节,请了解各环节需准备的材料:(领取结婚证)→办理生育指标→(怀孕3个月以后)→申领准生证→(生下孩子)→办理独子证→申请生育保险
办理生育指标
从你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就可办理生育指标,指标长期有效。
1、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计生培训证(原件)
(崇仁街52号保健所六楼,每周二上午或下午。签到时间8:00――8:30或13:30――14:00)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户口证复印件,或户口证明
6、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如果男方单位属未听说过的小公司,必须请该公司的主管行政机关盖章,实在盖不到章的要求办理公证)
申领准生证
发现怀孕且决定要生下孩子后,请到五华区或盘龙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办理“围产期保健手册”,怀孕4-5月间后,可以申领《准生证》。
申领准生证由人力资源部到高新区办理,需准备材料:
1、已盖章批准的生育证申请表(原件)
(未完,全文共1633字,当前显示5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