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高校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提高专项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北京市市级教育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486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宗旨是。遵循高校图书馆的基本规律,牢固树立服务高校教学科研、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理念;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大图书馆文献资源、现代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全市文献资源的共知、共建、共享和整体化建设的投入,推动北京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包括。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项目、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北京高校网络图书馆建设和北京地区高校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等。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
第四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
1.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文献建设;在图书馆基本文献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有目的地选择一些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提高文献的保障水平,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逐步使该学科文献建设达到或超过全国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2.特色学科文献建设;在图书馆基本文献、重点文献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有目的地选择一些有特色、有发展或对首都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学科,提高文献的保障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和首都发展的需要,逐步使该学科文献建设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3.新建学科或博、硕士学位点的文献补充建设;在图书馆基本文献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有目的的对一些新建学科或博、硕士学位点,提高文献的保障水平,满足教学科研的基本需要;
4.重点文献和新类型文献的补充建设;在图书馆基本文献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文献资源的发展,有目的的补充一些过去由于各种原因缺藏的重点文献(包括大型工具书、资料书、手册、经典著作、外文文献等)和新类型(包括多媒体资源、课件、数据库等)文献,提高文献的保障水平,满足不断发展的教学科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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