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验收发言稿
服务项目名称:人防工程竣工认可服务项目依据: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服务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服务总时限:1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申办人需提供材料:
1、《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
2、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3、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及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通知单及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6、必要的图纸变更及洽商手续(复印件)。
一、受理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行政中心窗口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出具《人防工程竣工认可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
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即时。
二、审核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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