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自查自评报告
海子街中心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自查自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学校全体教职工兢兢业业的工作,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法发[2011]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黔教法发[2011]334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地教[2011]168号)文件精神,对照《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评估标》,认真对2011年秋季学期、2012春季学期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我校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10分)自评得分:9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教师法制常识》、《教师培训手册》等教材认真学习,通过进行培训讲座、写心得体会、写教学反思等方式,让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知晓率达到100%。大部分教职工认识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学校还要求学科教师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掌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二、组织领导(10分)
自评得分:9分
按照黔教法发[2011]152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中心校校长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培训和实施、教研组组织开展教研、备课的工作机制。学校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科教学计划工作中,并进行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建立出考核检查评估制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职能部门、教研组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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