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验收
关于做好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调度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起实行重大专项调度检查制度。为更好地推动调度检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检查的目的
加强对重大专项的跟踪管理和调度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总结挖掘项目实施的经验和效果。
二、调度检查的内容
(未完,全文共933字,当前显示2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