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几点
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流物流的加大,非传统性安全问题和因素的增多,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呈现上升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消防工作将面临着两大基本矛盾,即:消防基础建设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全社会防控火灾综合能力与公共安全保障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已经刻不容缓。白景富副部长曾经指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消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和谐社会消防队伍建设安全保障经济发展格局制度建设管理创新
一、我国现阶段的消防局势。
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从改革开放初的18%上升到2005年的45%以上,城市面积、容量迅速扩大,但消防警力严重缺乏、消防队(站)建设滞后,城市建城区缺消防队(站)1381个,现有消防队(站)有70%未达到最低编配标准,仍有692个县(市、旗)未建公安消防队,导致每年有十几万起火灾不能在火灾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我国农村乡镇的经济格局也发生明显变化,易燃易爆、石油化工等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大量增加,农村乡
镇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发生火灾的几率明显提高,火灾已占到全国总数的60%以上。而全国3.7万多个乡镇中有3.5万个基本没有消防力量,村屯几乎还是空白,大量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扑救,农村火灾死伤人数占全国的65%以上。近20年来,我国gdp增长了11.4倍,火灾次数增加了6.1倍,火灾损失增加了4.2倍,特别是,随着消防应急救援职能的拓展,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由1983年的4.5万次上升到2005年的44万次,增长了近10倍,出动警力增长了近15倍,但20年来全国消防警力仅增长了0.56倍,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长期制约消防事业发展、影响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高的“瓶颈”性问题。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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