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北碚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08-2010年)》(以下简称《三年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我区城乡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区各级政府主导作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为辅助,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为基础,具有北碚城乡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08年起,用三年时间,将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成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镇、街道专兼职消防队、企业(政企联合)专职消防队和村、社区义务消防队为辅助,有人员、有队房、有装备器材、有训练、有执勤、有经费保障,基本覆盖全区城乡的火灾防控网络。
三、组织机构及办公场所
成立以北碚区副区长谢德玖为组长,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刘骥、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石启林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经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及各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工作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刘骥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消防支队石启林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查及日常工作。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三年规划》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分工,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及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推进工作。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根据进度要求,要落实专门班子和专人负责抓好队房、人员、装备、日常训练等配套建设和经费;组织实施本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建设各项目标进度推进到位;落实区政府和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镇街及区级有关部门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经费保障,对拨付的专项建设经费实施监管;按照《三年规划》要求,根据当年财力情况对财政困难的镇街适当补助费用,并将队伍建成后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区级保障经费购置的装备,由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采购任务,实施统一采购。
区经委。负责全面协调辖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多种形式消防队队员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
区安监局。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的督查工作。
区公安消防支队。经区政府委托负责督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工作;负责联系区财政局采购办,办理由区级保障经费采购的装备;负责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执勤备战、业务培训等指导工作;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目标进度
严格按照《三年规划》要求,将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统筹安排,建立完善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行管理和发展保障的机制。
2008年,要完成40%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其中,人口多、经济发达的建制镇,必须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区所有城镇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中的5个示范村分别依托社区、农村警务室或治保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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