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面积”将力不从心-—— 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7月1日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2005)336号
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本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规范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我省贯彻施行,现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二、凡在2006年1月1日以后招标的工程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规范执行。2006年1月1日以前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仍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本规范在我省的贯彻执行。附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附件: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总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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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