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坝核电站
第三代核电站的要求
美国核电用户要求文件(urd)和欧洲核电用户要求文件(eur)提出了下一代核电站(即第三代核电站)的安全和设计技术要求,它包括了改革型的能动(安全系统)核电站和先进型的非能动(安全系统)核电站,并完成了全部工程论证和试验工作以及核电站的初步设计。
第三代压水堆核电站有两种类型:改进型电厂(如epr)和非能动型电厂(如ap1000)。urd对两种类型的核电厂又分别提出了专用要求,其要点如下:改进型核电厂:更简化的专设安全系统;至少有两条隔离的和独立的交流电源与电网相连;至少三十分钟时间内,不考虑操纵员的干预;在丧失全部给水,至少在2小时内不应有燃料损坏;在丧失厂内外交流电源的8小时内,燃料没有损坏等。
非能动型核电厂。不要求安全相关的交流电源;至少72小时内,不需要操作员干预;严重事故条件下,安全壳有足够的设计裕量;不需要厂外应急计划等。
第三代主要先进堆型介绍:按照urd和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近十年来世界主要核电国家开发了一系列第三代核电堆型,这些堆型按其设计特征可以分为改进型和革新型。主要有三种核电堆型:ap1000、epr、abwr。
3.1ap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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