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合理配臵交通运输科研资源,发挥科技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省厅科研项目)、由省厅推荐或作为保证方的科研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研究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厅科研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凡交通运输行业单位以及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技术和管理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和参与。申报研究项目要坚持注重实际、适度超前、重在应用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验收(鉴定)、成果管理、经费管理等。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科教处)是省厅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申请省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交通运输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
(二)有明确实用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有望取得创新性成果。
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应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适应市场、重在应用的原则。重点工程中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要依托工程实体,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软科学研究要有前瞻性和较强的针对性,体现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项目要有明确的市场目标和经济目标。
(三)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
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和参与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人员应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靠的时间保证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申报资料齐全。
第七条省厅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科研项目分为应用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信息化技术研究、标准与计量研究、科技成果推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第八条科研项目中,应用技术研究、信息化技术研究、标准与计量研究、科技成果推广、企业技术创新等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在三年以内,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在二年以内。
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管理系统》(http://113.140.70.184:4004)提交项目建议。每年3月30日之前提交的项目建议,纳入本年度的科研计划项目管理;3月30日之后提交的项目建议,将顺延至下年度的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第十条科研项目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请单位填报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通过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并提交申请书书面材料。
(二)项目审核。厅科教处对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形式初审,按专业类别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网评,对通过网评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立项建议。
(三)计划下达。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立项建议,经厅科教处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后报主管厅长批准,编制下达《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年度科研项目计划》。
(四)对于科技含量较高、能解决共性问题的重要研究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五)开题论证。根据项目计划要求,第一承担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二),由厅科教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结论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六)合同签订。由厅科教处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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