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旺乡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201*年,英旺乡的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统战、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计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201*年年初,我乡成立了宗教管理领导小组,乡长马耀祥任组长,副组长由民政站站长兼任,成员4人。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我乡设立了统战宗教办公室,一位副书记、一位副乡长及五位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有2所,其中,英旺、茹坪各有教会一处,在职宗教人士100人,其中,教徒90人,信徒10人。各村设有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宗教办公室,成员共52人。
二、关于宗教活动的学习、宣传情况。
乡党委、人民政府对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把宗教管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紧抓宗教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宗教人士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于宗教的三句话、党的十六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统战宗教会议精神、新修订的宪法、两会精神、市县有关文件、集中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主要学习对象是我乡宗教信徒。上半年先后组织学习2次,共256人次参加,在各村先后5次组织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学校校长、机关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423人次。另外,乡党委、人民政府在征得人大同意的情况下,与2个村6个宗教人士召开座谈会,对宗教人士进行谈话。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
我乡有在职宗教人士100人,乡党委和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在职宗教人士的管理,领导他们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与他们进行不定期地座谈,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宗教人士开展的活动实行跟踪监督,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格要求各宗教人士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对外来讲经人员的管理,无论外来人员有多渊博的知识,都不能让出自己的位子,不得私自邀请外来人员讲经。每个在职宗教人士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接受外来人员的指使。宗教管理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依法办事制度,坚持对在职人员实行“十不准”制度。我乡两个教会每周日做礼拜时,严格按照《圣经》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广大基督教群众进行基督教教发展史的讲解,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允许讲。
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我乡共有宗教活动场所2个,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宗委的要求,我乡不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不许进行违法建设、违法搬迁、违法改建。上半年各村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要求修建、更新的宗教场所有1个。经乡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复查后,认为确属危险、需立即修理的,报经上级负责单位,通过检查批准,对英旺乡进行了维修改造。乡统战、宗教办公室对这两个教会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宗教场所建设的规模、质量、时间,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
五、狠抓统战、宗教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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