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数据库等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整体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1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科技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告格式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省略或空缺。
查新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名称、查新完成日期、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的详细信息、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2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著录要求
2.1报告编号报告编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分4部分:左起前4位为年代号(如:“2009”);第5~7位固定为教育部的行政编码“360”;第8~12位为教育部授权的查新站编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第13~16位为本查新站承接课题数的年度流水序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号1即为该查新项目在教育部授权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的唯一性查新报告编号;该查新项目的科技查新合同编号(或委托单编号)应与此查新报告编号一致。
2.2项目名称查新报告首页的项目名称一般只填写中文名称。报告第2页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文献查新只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文献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委托人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单位名义委托的查新项目其“委托人”应填写单位名称。
2.4委托日期和查新完成日期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09年4月19日)。
2.5查新机构
2.5.1名称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加盖教育部查新机构章。
2.5.2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查新站的联系地址。如有多个校区,填写主校区所在的联络地址。
2.5.3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查新站负责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5.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主查新员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6查新目的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图确定。如。立项查新(具
2体填写属于哪一级别的项目,如。申请国家“973”项目、申请国家支撑项目、申请某某省市区科技攻关项目)、技术跟踪、成果查新、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
2.7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应集中反映项目的主题,简明扼要说明项目概况、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所要达到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技术指标、产品参数等。
2.8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2.8.1查新点指需要查证的体现查新项目新颖性的技术创新点。查新点的表述要客观科学,文字要精练明确,条理清楚。查新项目有多个查新点需要查证时,要逐条列出,以便查新人员在查新报告的查新结论中,分别对应作出新颖性结论。
2.8.2查新要求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须采用格式化语句表述。如:要求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或国内)有无相同或类似的文献报道;要求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要求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或国内)文献对比分析,证明有无相同或类似的文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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