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的通知
(2009年3月12日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浙地海〔2009〕5号)
各市地方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辖区内河
一、二等以外等级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辖区内河
一、二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
附件:
1驾驶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内容(略)2轮机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内容(略)
3内河船舶驾驶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表(略)4内河船舶轮机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表(略)
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船舶船员实
际操作考试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技能和适任能力,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维护水域环
境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
三、四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适用本办法;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其他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浙江省地方海事局具体负责实施内河三等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经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授权的考试发证机关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四条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至少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评估员组成。
第五条主考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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