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鹅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科技服务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
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
例》、农业部《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甘肃省《畜
禽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技术规范》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甲方为动物防疫部门技术人员,乙方为良种肉羊繁育养殖场。
一、甲方职责
1、指导防疫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帮助规划场区的选址及
布局建设,消毒池、消毒室、消毒走廊等防疫基础设施的完善;
对已建防疫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2、指导各项制度牌匾制作、养殖档案建立。指导服务点的
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可追溯体系、消毒等制度建设;指导建立规
范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兽药饲料购入、使用等各种档案记录。
3、指导进行科学免疫及帮助进行抗体监测。根据农业部
《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规模养殖场的具体情
况,帮助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并指导按时进行科学免疫,根据需要帮助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4、负责指导该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处置与善后工作。
5、协助对养殖场管理人员和养殖人员进行防疫基础知识培训。
二、乙方职责
1、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部门发放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2、规模养殖场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政策。按照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做好口蹄疫等疫病的免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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