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办事规程
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
1、旅游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
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
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
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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