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一、xx年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制度规范贯穿始终,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根据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xxx”总体规划,在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海曙区安全生产“xxx”规划》,提出了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现状与问题,确立了今后五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工程,为最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奠定了基础。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意识,制定了《海曙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能力。先后出台了《海曙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海曙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年内区财政投入达685万元。区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以及区安委会全体成员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修正、完善了各街道办事处和安全生产成员单位xx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标准体系,与26个街道、部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街道、部门也与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全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781份,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机制建设兼治标本,积极探索“高、老、旧、密”区域性安全监管运行新机制。
一是加强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监管。区安监、房管、物业、消防等部门积极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监管力度,综合运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高层建筑专项调查数据,初步建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基础数据库;对全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专项培训,对高层建筑入驻企业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地支部编写了高层建筑商务办公楼宇、高层建筑住宅楼宇两个《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支部开展了物业系统消防技能竞赛,通过加强物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等各项措施,增强了事故隐患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是加强木结构房屋聚集的老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区木结构老住宅小区,尤其是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保单位木结构房屋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经鼓楼街道办事处和区电力、安监、消防等部门多次衔接和现场踏勘,报区里同意,投资110万多元对文昌社区永寿街等地块500多户老屋进行了电气设备安全改造,消除了该区域火险隐患,得到群众好评。此外,区房管部门还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全区危险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摸,采取多种措施消除危险隐患,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加强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除工程生产安全。全面落实承担拆迁任务的相关街道、部门的安全责任,针对鄞奉路拆迁地块危险化学品隐患,通过邀请专家组成员把关、寻求化工单位技术支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现场监督和消防备勤等综合性手段,妥善处置了宁波蛋品公司冷库液氨转移和宁波床单厂油罐整体迁移工作。
四是加强商场市场、餐饮饭店、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商场市场、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和配套文件精神,对全区1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和餐饮单位进行了排摸,支部实施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规范了经营单位的经营秩序。
(三)以隐患查改控制源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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