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调动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调动管理制度
1.目的
1.1本着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同时发挥公司内员工人尽其才、合理有序的流动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员工内部调动。
3.总则
3.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在公司内各部门进行调动;员工也可提出调至最能发挥自身能力的岗位工作的建议,但必须获得本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任何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公司所不允许的。
4.调动的类别和审批程序
4.1部门内部调动。
4.1.1平调。只发生岗位变换,不涉及职务变动的,均由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
4.1.2职务变化的调动:
(1)经理级以下。由所在部门或分公司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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