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质申请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方可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四)《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政府令第226号发布)第六条:“第六条地震灾区从事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鉴定机构及修复、加固、拆除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资格许可及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执业,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条:“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是指:……属第
(二)项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中介机构,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
2、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新办
1、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xiexiebang.com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四川省边远地区范围见附件1,以下同。)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2、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xiexiebang.com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
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3、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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