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专项行动方案
为打击假冒伪劣卷烟等涉烟违法行为,确保“清明”、“五一”期间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卷烟市场专项行动成果,市烟草专卖局决定,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1年3月25日-4月30日。
二、清理重点
(一)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特别是外省籍人员经营的名烟名酒店等特殊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日杂批发店经营“假、非、私”烟的违法行为;
(三)城镇上无证照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清理整治工作措施
1、排查名烟名酒店和日杂店(3月25日—28日)。烟草部门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三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是排查所有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日杂批发店,如有违法记录或有明显违法嫌疑的,列入本次重点检查对象;
二是排查名烟名酒店、日杂批发店过去有否被查出违法烟草专卖品,因各种原因至今仍未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法尽快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三是排查城区、乡镇所在地无证照经营卷烟户。
2、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人监控(2011年3月30日—4月20日)。
选定重点打击对象,指派专卖人员进行坐摊写实,监控其经营活动,使其不敢经营假非私烟。或者根据打击对象所在区域及其经营特点等,开展烟草专卖法律宣传和现场真假卷烟鉴别及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既提醒消费者注意不要买到假烟,也起到监督店主守法经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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