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健[大全5篇]
【发布单位】
浙江省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70号【发布日期】
2004-08-12【生效日期】
2004-08-1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近年来,我省的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得到明显加强,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消防安全保障。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很好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干部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社会对火灾的抗御能力薄弱,火灾隐患依然严重存在,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我省当前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未完,全文共3237字,当前显示4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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