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信访举报突出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
当前信访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长期的信访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日益重视,但信访工作者们却感到这项工作愈来愈难,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愈来愈多,而劝返工作却成效甚微,群众反映的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何在。原因何在。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践和思考,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借本篇文章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就如何科学把握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如何理顺当前信访工作的职责定位、如何强化当前信访工作的机制架构、如何处理好现阶段信访工作的几个热点难点问题谈几点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分析
正确把握形势、驾驭形势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基础,通过分析形势,把握工作规律,才能更好地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适应性和主动性。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信访工作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极大地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近五年我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43批21903人次,可以设想,这些信访事项连接着多少家庭、多少群体,我们可以感受到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然而,我们还应当看到,信访工作正面临着外部任务加重、内部体制机制不适应加剧的双重压力,面对当
-1任,信访干部也相应成了各项法律、政策都要了解的“万事通”,然而“十事半通,不如一事精通”,信访部门已不堪重负,呈现出一付“小马拉大车”的困局。
(二)信访部门责重权轻。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党委政府信访部门代表同级党委政府对所属部门信访工作有协调指导权,但在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同级党委政府信访机构对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束。各级信访机构地位低下,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到掌握党政司法权力的部门,却让没有权力的信访部门出面处理,信访部门什么都能管,实际上什么也管不了。这与信访部门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信访部门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信访机构没有解决问题的实际权力,处理问题主要靠领导批示和干预,信访机构把领导批示批转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往往拖着不办,缺乏责任心,但信访部门除了催办别无他法。由于责任不落实,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群众反复进行信访。
(三)社会管理主体不明。当前,社会矛盾多、处理解决难,反映出群众工作的变化和发展,也反映出社会管理的缺失。社会管理缺失在信访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信访条例》一方面提出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又规定了许多不能。如要求信访人不能聚集上访、不能择机上访、不能到敏感部位上访、不能缠访闹访、不能非正常上访等等。这些不仅是群众工作,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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