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制程巡检工作内容
ipqc如何做好制程检验及制程稽核
一、制程检验与测试之规划
1.1对新产品、新制程或新合约而牵涉及制程的新设定或变更时,研发部门、工程部门、质量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共同考虑产品特性、物料或环境的状况,于制程中的重要点验证其质量状况。每一阶段的检验与测试作业均应直接与成品规格或作业要求相关。
1.2应在制程中适当定点实施检验与测试作业,设置的位置与检验频率,应依据产品的重要特性与验证的难易而规划。
1.3制程中检验与测试应依产品之特性、制程之型态规划于特定产品制程检验与测试作业中,并采用下列之一种或数种方法;
a)自主检查-作业人员本身所作的检验与测试,依据qc工程图与各作业指导书执行之。b)自动化检验与测试-使用自动量测减少人为失误,为现代化工厂大量使用。c)检验站检验与测试-依据ipqc制程检验标准执行100%检验或抽样检验。
d)巡回稽核-由品管员巡回稽核以监测特定之制程,巡回稽核之作业应定于制程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中。
e)首件检验-依据各作业指导书与ipqc制程检验标准执行每工令正式生产前之第一件检验。(首件定义为每日生产前或换线,异常停止后重开或每工令的第一件)1.4应规划在重要制程点使用管制图表,并规定于「qc工程图」中。
1.5各作业指导书应说明圆满达成工作、符合良好工艺标准与规格之准则。
1.6各作业指导书应以书面标准、图面或实体样品说明必要的程度。二.检验与测试作业的实施2.1完成制程检验作业流程。
2.2新机种及产品初次生产、制程初次设立或间隔一段时间再生产时,应依产品试产之规定实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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