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
通信线路施工安全规定
通信线路施工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同时受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影响给线路施工增加量不安全因素,因此作业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账务通信线路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切实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及通信设施安全。
(1)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施工地段)应先进行以下三
项检查。
①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②设备器材检查清点存放;
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
(2)监理人员检查在下列地点作业必须设立安全标志,白
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
注意。必要时设立护栏或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
全。
①街道或公路拐弯处;
②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③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时停止通行处;
④行人车辆有可能陷入的沟、坑等处所;
⑤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⑥安全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要立即拆
除;
⑦凡需要阻断交通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⑧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
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意外,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设置标示;⑨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⑩在道路上挖沟、坑洞除设立标示外,必要时采用钢板盖好
或搭建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⑪自行车、三轮车或其他物件不得代替安全标示;
(3)监理人员在架空线路施工地段应检查或提醒施工人员
注意以下安全规定。
①挖杆坑、拉线坑时,遇见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
下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
②在靠近房屋或围墙处挖杆坑、拉线坑时,如有倒塌危险应采
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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