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点办职能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发改委重点项目办
关于在重点项目办职能配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
报告
各位领导:
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意义,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目前我县在重点项目管理领域的职能不够明确、且在管理上中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造成工作上出现被动局面,为此,报告如下:
一、重点项目办应具备的主要职能
1、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对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及国家、省市出资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受理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信访工作。
5、负责按照申报标准和范围组织申报国家及省市级重点项目。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重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创新管理不足。
为切实把握“开放创新、全民创业、特色创优、富民强
市”的总体发展思路,要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狠抓项目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几次机构改革,县重点项目办没有能够真正走出去,也无法开展必要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只是作为我局的一个职能科室来开展工作,由于相应的专业人员少且职能不够明确,致使项目的谋划、组织、调度、督导等工作不畅,多停留在对重点项目的进度进行统计、应付上级督导、检验、汇报等单纯的管理模式上(重点项目办在只有两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收集、整理、书写各类汇报材料等1571份,平均每天处理近7个文件。平时虽然也想联系多深入到项目单位,但车辆保证不了,时间上也难以确定。)。同时,在项目招商、洽谈,观摩,签约等方面也无法参与,不能很好的发挥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每次的县里活动,重点项目办不能参与,在县级领导调度、督导上更是无从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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