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大庆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合同的管理,使安全环保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合同管理通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二级单位。
3职责
3.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安全环保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3.2人事处负责对员工安全环保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3.3企管法规处负责对工程服务安全环保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3.4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处、科技信息处、电子商务部、计划经营处负责签订工程服务安全环保合同。
3.5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合同的管理。
4管理程序
4.1安全环保合同应当与相应的劳动、工程服务合同同时谈判、同时报审、同时签订。
4.2实行招标的工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安全环保合同条款,并将投标人对该条款的认同作为中标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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