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基本原则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3.2火灾动态监测3.3火场预测预警3.4信息报送和处理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省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5.2工作总结5.3奖励与责任追究6综合保障6.1队伍保障6.2运输保障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6.4通信与信息保障6.5物资保障6.6资金保障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7.4预案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建立以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和林区群众以及航空森林消防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任务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属地指挥的基础上,按护林联防机制开展扑救工作;扑救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接受上一级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市(州)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3.1.1预警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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