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要求健康教育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一、照片档案
1、照片可以使用胶片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其拍摄尺寸应设定为2400×1600以上)。用摄像机、手机拍摄的一律不能作为归档照片。
2、拍摄时要求曝光准确、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准确。照片构图、场景、景物、物体镜头要有远景、中景和近景、重要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要求拍摄细部特征。对同一拍摄对象要求有不同角度,不同阶段的照片(原貌、基础、主体施工必须要有远景)。
3、归档照片要求冲印规格为5寸彩色或黑白光面照片(不能冲印布纹照片),并使用规定的《照片档案》相册进行整理。《照片档案》相册由总说明、卷内目录、照片及著录卡片、备考表组成,每张照片对应一张著录卡片,著录卡片包括照片档号、照片编号、摄影者、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题名、文字说明。其中,照片档号不填写,照片编号和底片编号均为大流水号,照片题名应著录详细,并及时做好备份。题名的正确书写:单位(小区名称)+(项目(栋、标段)+部位(详细施工内容)。著录卡片要求电脑打印。
4、所有光学照片需附底片,如不能提供底片时需将照片扫描后刻录成光盘。照片扫描时分辨率要求达到600dpi(尺寸为3000×2082)。采用jpeg格式存储。
5、数码照片需附光盘,内容应与相册内容一致,照片排列顺序及编号应与《照片档案》相册相对应,每册《照片档案》对应一个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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