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种业协会章程
汉中市茶业协会章程
(2013年元月9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汉中市茶业协会(hanzhongteaassociation),简称“汉中茶协”英文缩写为“hta”。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汉中市辖区内从事茶及茶产品生产、流通、科研教学、消费领域以及与茶产业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本协会属民间社会经济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发展茶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抓好茶叶品牌整合,积极宣传打造汉中仙毫品牌;调整汉中茶园品种结构;全力开拓市场,扩大市场营销;发展茶经济,做大做强汉中茶产业;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服务,反映茶叶行业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科学技术与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相结合,提高我市茶叶质量,争创名牌、扩展国内外市场,促进茶叶产业化经营;真正起到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实现汉中茶叶科学、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汉中市农业局和汉中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又是汉中市科协团体会员单位,接受市科协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3楼市茶叶办。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管理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全市茶叶生产、科研、流通等经营活动行使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行业自律职能,促进茶叶产业化经营;
(二)制定全市茶叶行业的行约行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的自我管理,营造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调查研究国内外茶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分析全市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参与政府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方针、政策、制度和办法等;
(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制定的茶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茶叶行业省级标准、地方品牌标准的起草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搞好茶叶标准化生产和茶产品质量监督;
(五)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茶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法、激励和奖励制度;
(六)积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茶叶学术和发展战略研讨;开展行业技术、职能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茶叶科技知识;组织产品质量、包装、卫生、企业管理检查评比活动,提高行业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汉中茶叶集团化、产业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反映茶叶种植、加工、品牌使用、包装、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新情况,反映会员要求和建议,促进行业内部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和联合,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社团、企业及个人业务联系,组织开展营销、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全市茶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八)建立汉中茶叶信息网络,收集、分析、整理、传递国内外茶产业经济信息、科技信息、市场动态信息,办好《汉中茶业》简报及汉中茶叶信息网站,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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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汉中茶叶市场营销和汉中仙毫品牌宣传推介的整体策划及实施,组织企业开展茶产品展览、展示、展销、评比、专题讲座,宣传汉中茶产品,弘扬汉中茶文化;
(十)搞好汉中茶业协会二个专业委员会(标准化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场营销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承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组织机构委托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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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