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种业协会章程
陕西省茶业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陕西省茶业协会(shaanxiprovinceteaindustryassociation),简称陕西茶协(tlashaanxi)。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
(一)是由陕西省茶叶行业生产、流通、科研、教学、消费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
(二)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三)本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本行业企业提供服务,以法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全省茶叶产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西七路85号。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负责全省茶叶行业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协助和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三)调查分析国内外茶叶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协助省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茶叶行业发展规划;
(四)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茶叶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提供制订行业规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内部各种形式的合作和经济联合;
(六)组织收集、加工、整理和传递国内外茶叶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信息,开展市场分析、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编辑、出版会刊《陕西茶叶产业》;
(七)积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化经营,组织技术交流,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技术技能竞赛,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接受省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产品质量、包装、卫生、企业管理等检查活动;
(八)通过展览、展示、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编写书籍等活动,普及茶叶商品知识,宣传茶叶饮用价值,弘扬祖国茶文化,让更多消费者了解;
(九)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国内外茶叶生产经营企业的交流活动。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承认并自愿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在茶叶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三)凡在本行业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可申请作为团体会员;
(四)凡直接从事茶叶生产、经营、管理、科研的人员,可申请作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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