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
法(试行)》的通知
粤卫„2009‟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办法》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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