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节地提效保发展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南京市节地提效保发展实施方案》、《南京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南京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南京市设施农用地保障实施方案》、《南京市用地秩序监管实施方案》、《南京市露采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南京市节地提效保发展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3月)
一、目标定位
(一)发挥土地保障功能。坚持“有保有压”的供地原则,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科技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加大土地储备运作力度,保障城市建设资金。
(二)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全市前三年征收土地供地率不低于60%。到2015年,全市主城区域具备搬迁条件的工业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搬迁任务,退出工业用地1万亩,收回、调整盘活和利用存量闲置土地不少于1.5万亩。
(三)提高新增用地效益。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范围内新增工业用地亩均产值不低于600万元或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其他郊区县不低于400万元或20万元。到2015年,全市每亿元gdp耗用建设用地量降低至270亩。
二、总体思路
通过“开源节流”,努力增加可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传统型一般生产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用地。通过“节地提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采取指标控制、政策调节、价格杠杆等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通过“收储运作”,提高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保障城市发展后备资源和建设资金。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保障发展用地空间
1、充分拓展发展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使用弹性空间;分阶段系统客观分析规划实施的目标、效益、空间影响等情况,定期对规划成果进行动态评估与滚动修编;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拓展用地空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负责,市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开发园区、各功能板块配合)
2、积极争取年度用地计划。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更多项目获得省点供指标;借助青奥会和省以上项目申报的契机,积极开展专项计划的申请;通过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等途径,争取各类奖励指标;加大部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申报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市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各开发园区、各功能板块配合)
3、优化产业布局规划。统筹全市产业布局,引导资源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一谷两园”等重点区域集聚。突出产业集聚效应和错位发展,各区县确定不超过3个工业重点领域、2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作为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各开发园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各开发园区新增用地中主导产业用地量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分别牵头,各区县政府、开发园区、功能板块负责)
4、调整园区内部用地结构。各开发园区要合理规划布局,统一建设生产服务、仓储物流、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实行园区公共设施共享共用。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开发园区、功能板块负责)
(二)推行差别化供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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