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城区管道治理隐患排查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2017年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管控和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和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各施工小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隐患的分类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或问题。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时间或持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隐患的分类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项目部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
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各区队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天鹏建设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区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从“排查治理”转向“消除隐患”,由“事中、事后管控”向“事先预控”转变,由“查隐患抓整改”向“预防隐患产生”转变,实现从查现场隐患向查管理漏洞转变。队内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暴艳龙
副组长:高鹏强、刘玉章、吕燕、梁小平
成员:王强、范永成、刘玉伟以及各小队班组长以上人员。领导小组下设隐患追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队内办公室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拓步新兼主任,全面负责隐患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小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小队结合实际制定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跟踪公司、矿和项目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系统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各专业组组长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检查指导分管专业组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并负责组织分析分管专业组隐患存在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签发实施,现场监督落实,并根据相关制度对隐患制造者追究处罚。各专业组副组长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月度隐患排查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及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施工组组长:梁小平副组长:王胜平成员:队内负责人、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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