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
河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有利于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凡在本省城市(含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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