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安排[精选多篇]
附件1:
咸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工作
实施方案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标准化日渐成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今年6月,我市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市之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紧紧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两大战略目标,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为契机,突出温泉特色,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游客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促进旅游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咸宁旅游经济强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科学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制定实施企业标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我市所有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的全覆盖,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到2012年,咸宁市在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方式上有创新,在旅游标准体系建设上有深化,在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上有突破,在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上有经验,在旅游产业发展上有新成效;培育咸宁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市区)2个、示范企业45个,编制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1部、旅游标准体系表1个,新增地方标准3部、企业标准15部,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训达2000人次;积极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打造“中国温泉休闲之都”。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市长任振鹤任组长的咸宁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抓试点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县市区业要比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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