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规范程序5篇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规范程序
对不能在2010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组织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3.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拟投入使用的主体工程已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并已通过相应的法人验收[注]。
2、拟投入使用的主体工程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
3、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拟投人使用的主体工程安全运行(包括采取防护措施);
4、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工程提前使用协议;
5、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大纲详见附件3-4)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6、工程验收的资料已经准备齐全。(详见附件3-
1、3-2)
注。主体工程一般是指涉及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放水设施的主要建设内容,法人验收指主体工程对应的分部工程验收。
3.2验收的组织
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由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注]
。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大、中型水库验收委员会还包括工程项目所在市水利局的代表;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注:
1、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工程验收准备工作情况、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2、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小型水库由县(市、区)水利局报送市水利局,大中型水库应由县(市、区)水利局报市水利局,经市水利局审查后转报自治区水利厅。
3.3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已按批准设计完成;
2、检查工程是否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3、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4、检查工程的调度运用、度汛方案落实情况;
5、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讨论并通过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
3.4验收的程序
验收会议应包括以下程序。
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2、召开大会:
(1)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1(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4)听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5)讨论并通过验收鉴定书;
(6)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5验收验收鉴定书
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成果文件是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验收鉴定书(格式详见附件3-3),验收鉴定书是主体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交接和项目法人向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的依据。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各参验单位,其中小型水库的验收鉴定书还需送水利厅基建局。
附件3-1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2、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3、验收鉴定书(初稿)
4、度汛方案
5、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6、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7、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8、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9、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
10、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
11、主管部门批文
12、招标投标文件
13、合同文件
14、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15、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6、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7、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
18、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19、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20、工程监理资料
21、施工图设计文件
22、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23、竣工图纸
24、征地移民有关文件
25、重要会议记录
26、质量缺陷备案表
(未完,全文共5377字,当前显示14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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