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全文5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指南
一、办事程序:
1.名称预核准;
2.筹备决定;
3.成立登记;
4.刻制印章;
5.机构代码、6.税务登记证;
7.票据购领;
8.银行帐户;
9.免税资格认定;
10.年检。
二、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250号、省政府令第217号和第284号、鄂组通[2009]33号、鄂政发[2006]60号、鄂民政发[2012]90号、财税[2014]13号、鄂民政发[2014]50号。
三、申报资料:
1.名称预核准【申请书或询问申请人,内容:发起人(三个以上单位或五个以上个人)姓名(单位名称)、简历(资质),拟任法人及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办公场所、拟成立社团的宗旨、业务范围和会员分布情况,拟定的社团名称及类别〙;
2.筹备决定【筹备申请报告、申请表、章程草案及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批文〙;
3.成立登记〘①验资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需提交:社团准予筹备决定书、发起单位营业执照或发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团申请报告、章程、银行入资单〈本行业规定最低限额、一般不低于三万元〉〗②办公场所表并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③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④领导机构和会员名册⑤社团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备案表⑥社团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⑦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⑧章程和章程核准表⑨申请成立报告⑩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文〙;
4.刻制印章〘凭核发证书到公安指定点刻制单位、法人代表和财务专用印章〙;
5.机构代码〘质监局①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公章③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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