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业务外包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明确各部门和相关岗位在业务外包管理工作中的授权范围及审批权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对采购、设计、加工、销售、营销、物流、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客户服务等业务进行外包时涉及的授权审批事项。
第二章业务外包的授权审批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业务外包申请的授权审批
1.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具体阐述业务外包背景、外包内容、实施程序、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等信息。
2.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计划书。
3.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计划书进行审议。
4.采购、设计、物流、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等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外包项目,由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
5.加工、销售、营销、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达200万元(含)以上的外包项目,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四条外包合同签订的授权审批
1.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核及遴选后,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根据外包业务性质不同,拟定不同形式的合同文本。
2.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会同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根据合同金额交由不同级别管理层审批。
3.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外包协议,由总经理审批。
4.合同金额在200~500万元的外包协议,由董事长审批。
5.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外包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第五条外包业务费用支付的授权审批
1.归口管理部门接到承包方付款请求后,在评价外包业务项目的基础上对其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确认,修改或删除不合理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
2.由部门负责人会同行政部(法务)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发支付单据。
3.财会人员对支付单据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复审合格后,根据支付金额交由不同级别管理层审批。
4.单次涉及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申请,由总经理审批;200~500万元的申请,由董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申请,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5.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程序无误后,由财会人员给予支付。
第三章授权期间与授权调整
第六条总监及以上级别的被授权人,其授权有效期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执行
第七条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被授权人,其授权有效期自外包项目启动时始至外包项目结束时终。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授权机构可调整或撤销原授权。
1.受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2.受权人的行为失当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
3.经营环境、内部机构和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4.业务外包计划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业务外包项目所涉及的授权审批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十条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授权审批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外包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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