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德〔2009〕5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坚定中小学班主任的理想信念与职业追求,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本区县贯彻落实文件的情况,制定的相关制度、措施等及时报我委德育处(报送邮箱地址:dyc3110@126.com),以加强交流,总结推广。
—1—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人:邹竑;联系电话:23116791)
主题词:基础教育
中小学
班主任
规定
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
—2—附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教育部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3—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未完,全文共2016字,当前显示6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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