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审批程序和人员培训
质量检测中心人员培训和考核程序
1目的
为了造就一支基础理论浓厚,学识水平高,技术过硬、有经验、懂管理的人才队伍,保证质量体系持续良好运行,使检测中心员工有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资格的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中心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配备与质量体系有关岗位的相应人员。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全体员工的质量教育。
3.3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人员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由检测中心机构负责人任命,报告签字授权人由检测中心机构负责人授权。同时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
4.1.2内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分别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按条件推荐,检测中心机构负责人批准。
4.1.3检测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人员培训
4.2.1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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