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责任书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切实搞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特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责任制。
一、基金运作
1、稽核到位。经办机构要有2以上人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社保基金稽核工作。
2、规范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规范操作规程。再就业资金管理按照湘劳社工字
[2007]10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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