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章程(最终版本)
玉山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玉山青年志愿者协会(玉山县义工协会)。英文名称为yushanvolunteersassociation(缩写ysva)。
第二条本会是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章程适用于玉山义工协会所有成员。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本会坚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传递爱心、服务社会;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不为名利,以人为本,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共建友爱互助的和谐社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玉山县委员会的领导,接受玉山县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是——本会主要活动地域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行政中心14楼。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提供社会公益性的服务(科普、环保、关爱老人、妇女和青少年、社区服务、无偿献血、慈善服务、拥军优属、就业服务、文明劝导、交通劝导、公众场合维持秩序、法律宣传及援助、政府配套服务以及各种公益宣传等服务);
(二)提供社会孤寡老人、孤儿的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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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社会残障人士的辅助;
(四)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对口联络帮扶;
(五)提供贫困人群的生活帮助;
(六)提供大型自然灾害后的支援;
(七)与支持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企业、政府、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活动。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义工协会的会员种类,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团体会员是指1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经所属单位同意,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玉山义工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社会责任心强、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四)凡年满18周岁都可以加入并成为正式会员,未满18周岁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但不能成为本会的正式会员。
(五)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第九条
义工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本会进行资料审核;
(三)本会进行入会培训后发给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三)向本团体推荐新成员的权利;
(四)参加本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五)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参与本团体义工干部岗位的招聘,申请组织开展活动的权利。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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