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格式.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共5篇]
合同编号:国土资矿评合字„2008‟第15号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签字时间: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签字地点:北京.国土资源部
鉴于:
1.国土资源部拟出让山东省东平县吴庄矿区铁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2.北京汇贤达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8]017号),并已于2008年11月20日经国土资源部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山东省东平县吴庄矿区铁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1.甲方:国土资源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法定代表人:徐绍史授权负责人:关凤峻电话:66558280邮政编码:1008122.乙方:北京汇贤达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幸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98号b座
518、
52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
1027b室
1邮政编码:100097电话:68337879传真:6833787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行号:417)账号:0200041709024552919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山东省东平县吴庄矿区铁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三、评估范围
山东省东平县吴庄矿区铁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图幅号:i50e0010
10、i50e001011,有效期自2007年6月29日至2009年4月19日,勘查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序号各区序号经度纬度
001,001,116°28′30″,35°55′00″002,002,116°29′45″,35°55′00″003,003,116°29′45″,35°54′30″004,004,116°30′30″,35°54′30″005,005,116°30′30″,35°53′45″006,006,116°32′00″,35°53′45″007,007,116°32′00″,35°52′30″008,008,116°33′30″,35°52′30″009,009,116°33′30″,35°51′15″010,010,116°32′15″,35°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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