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医改领发6号 方正会议
海林改发„2012‟6号
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海原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已形成,如无不妥,请以两办文件印发。
附。《海原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海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请示--------------------抄报:县委副书记巫磊,政府副县长杨树春。
抄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林业局各局长,存档。海原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1]59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及自治区林改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进度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宁林改办发[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质量和成效,促进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生态得到了改善,农民得到了实惠,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是顺应时代要求,顺乎农民意愿的惠民工程。
集体林虽历经分林到户、山林入社、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划定责任山、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山林产权依然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林业产出率低下,林区发展滞后,林农“守着金山受穷”,严重影响了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发展集体林业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此,全面
2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我县林业发展和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的迫切要求。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要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创新完善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优化配臵,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和谐富裕新海原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意见》规定,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采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方式承包到户;对已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草原防护林等,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2012年3月底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工作,2012年10月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乡镇挂设林权管理服务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及办法,全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集体林权流转
3等工作。大力扶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
三、改革范围及时间安排
(未完,全文共8234字,当前显示14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