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土地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特制定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工作制度。
一、人才办联席会议制度
人才办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才办各成员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需要,也可邀请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精神;(2)商讨省委人才办、省国资委人才办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3)研究审议集团有关人才规划、决定、意见等重要政策和措施,安排部署年度人才工作;(4)讨论研究集团重要人才工作事项,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5)研究落实集团人才工作领导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按规定的发文范围及时上报下发。各成员部门对会议纪要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人事处人才管理科承担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负责会议精神的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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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办工作例会制度
人才办工作例会由人才办成员(科长)参加,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例会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和交流各系统、各部门阶段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2)研究探讨人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3)协调和安排专项人才工作等。
例会议题由成员根据本系统或部门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人事处人才管理科收集后报人才办主任审定。会后如有必要可形成会议纪要。
三、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1、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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