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国家经贸委【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0-12-25【生效日期】
2000-12-25【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国家经贸委发布重点技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布《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凡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均适用本办法。内容要点如下:
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地方经贸委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管理职能。
对资金到位、使用实行监督的重点是。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财政补助及贴息资金到位情况;投资概算调整、项目财务收支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资本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本息按期归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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