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泉公司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宿工作,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机制,实现带班、值班、值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带班、值班、值宿期间生产安全工作事项、应急事项处理的时效性和有序性,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要按照各自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的带班和值班、值宿安排表,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带班和值班、值宿工作。
(一)带班与值班、值宿人员
1、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承担带班工作。
2、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不含女同志)承担值宿工作。
3、各单位的领导干部(除带班领导干部外)按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承担双休日与节假日的日间值班工作。
(二)带班与值班、值宿时间
1、工作日带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
2、双休日、节假日带班时间:每日8:00至次日8:00。
3、值宿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
4、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为8:00至12:00,下午为12:00至17:00。
(三)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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