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存货保管与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保管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以及库存数字的准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规范仓储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
产成品、原辅料、包材、化剂、五金、劳保、杂类等,按不同品种及类别设立子库。第三条仓储管理
1、库管部门完成办理财务手续,按照入库的品名、编码、单据信息,验收后入库。
2、按货物类别特性与库存条件确定存放地点。
3、存货堆置整齐、集中、分类,设置标识卡。
4、各项出入库单据应于当日下班前登记完毕。
5、对存货每月进行一次盘存校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6、库管部门以邮件形式,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出入库情况、库存统计、库存分析等仓储信息报有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第四条存货盘点
1、定期盘点
⑴季度盘点:每季度末由财务资产部牵头,在经营管理部、营销1
公司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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