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工伤认定程序》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9-160:0【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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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
号:苏劳社察[2005]10号
发布日期:2005-9-16执行日期:2005-9-16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实际工作需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完善劳动保障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
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状况,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定期不定期地报送其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相关书面材料,并进行审查的一项监
督检查制度。
定期书面审查是指一年一度的对所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的书面审查。不定期书面审查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范围的用人单位或特定的劳动保障事项进行的书面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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