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行工伤认定简易办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行工伤认定简易办法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09〕52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市政府关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本着一次办结的原则,制定本简易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认定简易办法适用范围
1.受伤害程度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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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