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t18-3-bzh10-zd02文件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版本:
1.0
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备案,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备案管理。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4、职责
4.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的部门对公司各项目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2对于辨识的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管理部门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4.3公司其他部门及项目部给与配合。5内容及要求5.1重大危险源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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